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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反思:祭出“七剑”
作者 高勇 施建忠 2008年03月24日 00:00

    【IT168 新闻

    从1998年的抗洪、2004年的抗击非典到2008年的抗击雪灾,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既面临了考验,也经受住了锻炼。在肆虐的自然灾害面前,各级政府、机构和受灾害影响的地方、群众都表现出了无比的工作热情和协作、奉献精神,涌现出了无数的可歌可泣的典型事例和英雄人物。但是,在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定缺陷和不足:

    一、应区分战时应急体制和非战时应急体制

    战时应急体制更加关注的是国家安全,强调的是效率,必要时需要个人和局部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做出牺牲。而非战时应急体制关注的是国计民生,首先要保证的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虽然,在执行机构,物资准备等方面可以相互借鉴甚至重用,但是由于目标、策略的不同必然带来工作方法和可使用的手段差异。当然并不排斥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启用战时应急体制应对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否则,就会产生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法、资源组织方面的偏颇和混淆。

    二、应实现全风险管理

    灾害性事件的类型是不同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恐怖袭击、疾病传播、战争等都会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危害整个国家安全。公众应急管理体系,必须担负起所有可能发生的灾害性事件的管理职责,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地域制定不同的应急管理预案,并承担指挥协调的职责。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于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储运、高危行业生产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关注度较高,也积累了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周密的准备和周期性的检查,也有明确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机构,但对于发生概率较低的没有明确的直接责任人的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响应则缺少统一的规范和要求,缺少必要的资金、人员的支持和专业的知识、经验的指导,很难在灾害发生的初期做出有效的响应。

    三、应实现全过程管理

    要改变被动应战的抢险救灾的工作模式,必须实现灾前防范,灾中抢救恢复,灾后总结重建等全过程的管理。灾前防范强调的是通过事先的准备和预防降低灾害发生可能,减轻灾害可能造成损失,灾中的抢救恢复涉及到检测评估体系、通讯指挥体系、紧急运输体系、备用物资存储和征调体系、各级指挥/执行力量的储备和召集等灾害应对体系的建立和指挥行动的管理方法、流程等,灾后评估和重建涉及到抢救恢复行动的监查和评估,改进意见的收集和总结,改进措施的提出和审查,改进措施的监督执行,灾后重建工作的准备和交接等。和国外对比,我们在灾中的抢救抢修方面表现出的不计风险不计报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是十分令人称道的,但是我们在灾前准备、预防预报和灾后的总结评估方面还有较多的不足,欠缺统一的管理和制度规范,灾后总结评估的意见也缺少渠道和机构来汇总和落实改进。

    四、应实现全参与管理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必须依赖各方面的的力量共同协作和配合。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该发挥协调和指挥的作用,各级地方机关应发挥执行和协同的作用,同时还应协调并获得当地商业机构、军事机关、受灾地群众的配合,获得其他非受灾影响地区组织、群众甚至国外相关技术和救援机构的支持,获取更多的技术和资源的支持,实现全参与的应急响应。我国人口众多,这既是挑战也是我们很大的资源,我们既感受到了在灾害发生时拥挤在交通枢纽滞留旅客的巨大压力,我们也看到了在路面积雪清理中在缺少专业设备和器材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和部队、武警官兵们爆发出的强大战斗力,在紧急事件发生时如何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是提高和改进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五、应加强立法和组织建设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程度、资源储备和灾害类型、发生概率等都千差万别,为了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明确相关机构、部门、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应急管理工作能够在统一的规范指引下有序、高效的开展,制定全国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和相关法律是十分必要的。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国家行政应急管理的基本法,不仅是推进了行政应急制度的统一,它还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始进入了系统化,法治化的轨道。但是,我国的立法和组织建设还远不能说达到了完备的程度,在应急管理方面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常设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也还还存在模糊、分散和交叉,法律体系也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和完善。

    六、应加强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针对预设的场景事先进行资源的准备、人员的分工、准备行动的步骤、指导原则和策略等内容无疑对提高紧急事件管理的效率是有重大意义的。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制已经成为我国应急管理建设的共识。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治可以自上而下的进行建设,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和见到成效,但是应急预案的编制则将是一件长期的、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应急预案必须结合具体的灾害场景和当地的人文、地理环境、组织情况等进行编制,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灾害防范、抢救抢修和灾后安排的技术和科学要求。例如:人口状况、地理分布、可能疏散地点、灾害扩散或二次灾害的影响、临时性救援措施的后续影响(比如,在本次雪灾中,用于融雪的工业盐造成了大范围的植物枯死和地下水污染)等。制定好的预案要经过专家的审查和演习演练的检验,并定期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才能保证预案的可靠和有效。

    七、应建立起应急管理的基础设施和平台

    紧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要求在很短的期限内处理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巨量信息,而且对信息的全面性和联络的及时性、可靠性、安全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保证点对点、点对多点的政令的下传上达,又要保证面向广大受灾地区和人民群众的广播式发布,必须结合专用系统的建设和对传统通讯和发布渠道的整合,建立起适合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平台。在《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城市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包括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图像监控和移动指挥系统、应急共享基础数据库、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市紧急报警服务中心、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等建设计划和规划,但是从全国来看,应急管理的基础设和平台建设还相当落后,亟待改善。

    虽然欧美国家在灾害性事件的防范和管理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很多方法和内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是由于国情的不同,例如:人口数量庞大、劳动力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建设较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行政命令和军事力量调用协调高效、民众的向心力和协作精神较强等,在灾害性事件的应急管理方面我们也应有着自己的特点,我们必须依托于我国国情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强和完善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本文提出的一些观点可能有不足和偏颇,谨供大家批评和参考,以共同推进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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