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专稿】200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公布以来,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好评如潮。当然,其中也不乏冷静者,对将要实施《条例》所需要的条件进行了罗列,认为实施尚需要一定的条件,还不能对《条例》的颁布提前叫好。
在笔者看来,《条例》的实施,表面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其中所蕴含的意义却不容小觑,尤其是对于未来中国的整个体制都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打破恶性循环怪圈 推动行政体制改革
到政府部门办过事儿的人几乎都抱怨过政府办事太麻烦。就连朱镕基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也主动陈述过政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老爷模式。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上一届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问题却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究其根源,是陷在了一个恶性循环里:现有的体制使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而信息传递渠道的不畅又使信息的使用情况不对称,使用情况不对称又加剧了公民获得信息的不对称,这样人们对政府的抱怨也就不断加深。而《条例》的颁布,将从根本上打破原有信息传递渠道不畅的状态,从制度上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需的各种信息。
血管对人体血液循环的作用不可忽视,而血液流动速度的加快则需要血管进行自我完善才可以适应。如果说信息的获取是血液的流动的话,那么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部门就是血管,它需要进行对原有的基础进行改造才可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
表面上看,信息的公布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其背后所涉及的保密、审核制度等一系列的因素才是难以处理的。如何让它们进行综合发酵而不影响最终的结果才是对政府的考验,而这种考验对政府的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要求需要有中国各级政府对原有的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对原有的模式进行创新,促使原有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大幅度的提升。
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 促进政府的转型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的伊莱恩•卡马克在《后官僚政治对职业政策人员的技能要求:21世纪的政府》一文中介绍说,20世纪的官僚性国家正在被革新型政府、网络型政府和市场型政府这三种新的政府模式取代。其中,网络型政府需要政府及其人员评价网络的整体功能和其中每一组织的贡献,能保持其缔约合作者的可靠性,同时又不会压抑多样化网络与生俱来的创作性和创新。
政府到底需要做什么?如何来做?做的效率如何?这些问题可能以前我们都深受困扰但是我们并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对官僚主义的政府来说,我们很多的时候只能是无奈,只能是寄希望与政府自身的改革。
多样化的网络运行方式的出现作为第三方对政府的监督起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因为全民皆可参与表达自己的诉求、意愿。这些迫使政府需要正视现实,不能再仅仅是坐在办公室就可做决策,要充分考虑到尽可能多的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提到了自己也上网关注了两会的消息充分说明:政府正在以一种全新的姿态投入到网络型政府的建设之中去,政府正在把电子政府作为政府转型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正在借《条例》的颁布来履行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力争达到“透明、服务、民主”的目标。
扩大信息交流渠道 发挥公众主导力量
以往的体制使公民往往无法表达个人对政府的需求:我需要政府做什么;我需要政府给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政府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事情;成效如何,我对政府的政策有什么样的意见;政府对我的意见有什么样的反应和回应;……公民对这些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诉求有着很大的需求。如果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人们对政府的期望度也就会不断下降最终导致人们对政府失去信心。
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她必须能够了解到人们的需求、呼声及意愿,人民才是主导政府发展方向的最根本的力量。如果政府能够广开言路听取各方面的诉求,那么做出的政策就会更加富有成效、更加理性、更加得到人们的理解拥护,执行起来也会更加富有成效。况且,人们群众的集思广益可以有效地促使信息的有效传播,防止腐败、提高效率、节省资金方面等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